请扫描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您的位置是 > 首页 > 海事 > 选择海事仲裁地需谨慎

选择海事仲裁地需谨慎

新闻来源:中国船检    浏览量:3762 史婧力 2017-12-11
 
     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主席杨良宜先生曾提及“中国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公司去伦敦仲裁吃了很大的亏,屡屡败诉”。据统计,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船厂在伦敦仲裁败诉率高达99%,且赔偿金额巨大。并且随着中国从造船大国到造船强国的转变,国际造船订单随之增加,国际造船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对于海事仲裁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在2017年中国国际海事技术学会会议和展览会(Marintec China 2017)论坛上,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李海先生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仲裁副院长陈波女士都谈及了此事,也分别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李海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伦敦仍将是解决国际造船合同纠纷的国际海事仲裁中心。中国船厂应从过往在伦敦的败诉中吸取教训:一是慎重选择或接受“伦敦仲裁,适用英国法”;二是建立正确的仲裁理念;三是避免或减少文化差异对仲裁结果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重视语言不通可能会给中方造成的不利后果;五是正确理解专家证人的职责与作用;六是重视造船格式合同范本的选择及其条款的删减以及附加条款的措辞和含义。
  陈波博士认为,仲裁地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谈判实力,其次取决于对中外仲裁解决争议利弊得失的认识。中国企业必须转换以前不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认识。
  一个适合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条款构成企业经营最后的安全网。反之,一个对自己不利的争议解决条款有可能导致前功尽弃,损失以前辛苦经营的利润,甚至导致企业破产的严重后果。她继续说,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对外贸易和投资国,中国企业的谈判地位和实力在不断加强。因此,她强烈建议中国企业在涉外合同的谈判中尽量争取将仲裁地选在中国。
上一篇:一周海事要闻回顾下一篇:金融租赁助力航运市场度过低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