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茂101轮"船员监守自盗获利41万元 19人获刑
新闻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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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 2018-01-26
1月24日,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对“同茂101”轮盗窃案的19名被告人进行宣判。主犯徐某某等5人因盗窃罪被判处四年五个月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罚金,另有14人因盗窃罪获刑2年到4年又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到4万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被告人“同茂101轮”机工长徐某某、水手长刘某某、大副张某、二副李某某等人的提议、组织、指挥下,在船长沈某某的默许下,其伙同其他十四名船员,先后七次采取不破坏铅封的手段,盗窃由“同茂101”运输的铜精矿粉并予以销赃,非法获利41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被告人“同茂101轮”机工长徐某某、水手长刘某某、大副张某、二副李某某等人的提议、组织、指挥下,在船长沈某某的默许下,其伙同其他十四名船员,先后七次采取不破坏铅封的手段,盗窃由“同茂101”运输的铜精矿粉并予以销赃,非法获利4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