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所有费用均需起运港预付
新闻来源:中国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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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玥 2017-02-28
从东方海外获悉,该公司日前发布通知:凡出运货物为个人物品(all household/ Personal Effects)的, 要求所有相关费用(海运费+出口附加费+进口附加费)在起运港预付。
该预付规定不包括如下费用:在运输过程中及目的港产生的不可预计的额外费用,例如滞箱费,海关相关费用等。

(来源:中国航贸网)
该预付规定不包括如下费用:在运输过程中及目的港产生的不可预计的额外费用,例如滞箱费,海关相关费用等。
